简介
RES 的项目转让无论是从市场还是从法律条款而言,都是高度争议的主题。 转让可
在许可证审批程序或项目联网的任何一不同阶段进行。 转让问题可在连接条款发布、
联网协议、购电协议,及其实施和/或运营之前或之后出现。 此外,部分 RES 项目应
取得生产许可证(以下简称“项目许可证”),而其他 RES 项目则无需此许可证(即
地热电厂最高 50 万千瓦,生物气体、生物燃料最高 1 兆瓦,光伏最高 1 兆瓦,风
电最高 100 千瓦,热电联供最高 1 兆瓦,以下共同简称为“豁免项目”)。 项目
转让可以是生产许可证的转让(如果法律要求),或者是拥有项目的公司(以下简称
为“项目公司”)的股份转让。 也可以将项目作为公司的分支机构转让,这是独立的
单位,拥有所有与项目相关的资产、合同、许可证以及一般权利和义务。 对申请许可
证和电网连接预期权利的转让在实践中尚未遇到。